做“公家人” 办“公道事”


□崔秀冉

“天下之务,当尽至公。”公道正派是一种政治品质、思想作风和人格力量,更是组工干部的立身之本、履职之基、为政之要。组工干部身为“公家人”,更应坚持公器为尊、正己格物的职业操守,厚公道之修养,扬正派之精神,牢固树立起讲“公道话”、办“公道事”的组工干部形象。

忆来路,“以公灭私、民允其怀”

公道正派是组工干部的立身之本。回顾我们党百余年的奋斗历程,对组织部门公道正派的要求犹如“一根生命线”,贯穿始终。在延安时期,陈云同志就提出党的干部政策应该是:“了解人、气量大、用得好、爱护人”,“讲真理、不讲面子”。邓小平同志也曾强调:“政治机关的干部,特别是管干部的干部,要很公道,很正派”。“组织部门改进作风,最核心的是坚持公道正派”。这些要求也成为了组织部门优良部风的精神内核,筑起了无私无畏的组工根基。

一代又一代组工干部始终将“天下为公”作为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从中心大局出发,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梯精神”。他们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将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识别出来、选拔上来,进一步成长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中流砥柱”;他们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宽以待人,不以权谋私、不优亲厚友、不嫌贫爱官,一腔热情为党员干部人才排忧解难,赢得大家的信赖与尊重;他们对干部的进步不嫉妒、不眼红,不计个人得失、不争名利地位,绝不“授爵公堂、感恩私室”,为干部的成长呕心沥血、为宏图伟业输送人才。

看今朝,“公生明,廉生威”

公道正派是组工干部的履职之基。组织部门是党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党委选人用人的重要职责和使命。组织部门的秉公用权,关系到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增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关系到建设高水平的领导班子,关系到培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组工干部的公道办事,关乎到当地的政治风气,关乎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形象,更关乎到党的方针政策能否落地落板。

“公正如矛,必克壁垒;清正如盾,必挡诱惑。有此矛盾,何惧矛盾”。公道正派是组织部门的“金字招牌”,也是组工干部的“履职之基”。只有事事都出以公心,才能全面地了解干部,公正地评价干部,准确地推荐干部,合理地使用干部,让好干部用当其时、用当其才、用其所长。只有任人唯贤、唯才是举,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才能真正为想干事者搭建平台,给能干事者鼓劲撑腰,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只有出以公心,经常思考“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个问题,才能在欲望关口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遵守纪律不放松,真正实现“公烛无私光”,选出德才兼备、组织需要的干部。

望前路,“任尔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公道正派是组工干部的为政之要。组工干部承担着选人用人的重要职责,必须做到以公为道、求真务实,做事有理有据、不偏不倚。在一些人看来,组工干部不大好“说话”、难以通融,他们眼中的“人之常情”在组工干部这里变成“此路不通”,但这恰恰是组工干部应有的优良品质。组织工作的政策性、原则性强,如果没有那么“一股劲”,关键时候不能“瞪起眼”“板起脸”,不敢较真碰硬,就不可能干好工作。

《韩诗外传》有言:“正直者,顺道而行,顺理而言,公平无私。”组工干部开展工作应当从有利于党的事业出发,坚持原则、秉持公道、守好底线,确保组工干部能行稳致远。譬如,在党员发展上,要力戒“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正确处理公和私的关系,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在选任干部上,要力戒“朝中有人好做官”,坚持任人唯贤、依事择人,乐当“人梯”,善为“伯乐”,以坚强党性保证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在干部监督管理上,要力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看脸色办事、不受“来头”左右,勇于斗争、善于斗争,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在人才的引育留用上要力戒“安能辨我是雄雌”,实事求是、公正立身,始终保持组工干部的浩然正气。

(作者单位:淄博市沂源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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