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故电三轮上两人受伤,高唐交警协助申领救助基金渡难关

眼下,聊城高唐的于某一、于某二两人还在一场事故后的后续康复中,他们之所以能得到全面及时的抢救治疗,要多亏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帮助。

据了解,2024年5月11日10时03分许,王某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在高唐县S242赵寨子镇一路口处,与于某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乘坐人:于某二)相撞,造成于某一、于某二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于某一、于某二被送往高唐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于某一伤势较轻,需要住院观察保守治疗,于某二诊断为创伤性休克、肋骨多发性骨折、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骨盆骨折,伤势较重,需要在重症监护室持续治疗。


高唐交警大队事故科办案民警在办案时了解到于某一和于某二的情况,两个伤者的医疗费用让伤者家属犯了难,特别是于某二需要重症治疗,办案民警迅速通知救助站工作人员接洽伤者家属,救助站工作人员为伤者家属重点讲解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政策及申请流程,为了给伤者于某一、于某二争取宝贵的“救命”时间,救助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医院取得联系开通抢救绿色通道,并协助家属收集填写救助基金申请材料,依据救助流程在最短时间内,成功帮助伤者于某一申请到了5528元,帮于某二申请到了160482元的“救命钱”。为伤者后续的治疗送去了保障,解决了家属的燃眉之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可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只要事故当事人符合申领条件经过审批后,基金会将最大可能的为抢救伤者提供保障,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伤亡的情况,为伤者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李怀磊通讯员 姜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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