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从大华到天职国际,“冻结资格”处罚彰显监管威慑力,审计机构更需归位尽责

界面新闻记者 | 赵阳戈

近段时间接连出现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罚”,明显对行业造成了震动。

此前5月份,因金通灵财务造假案,大华所不仅被罚没超4000万元,还“收获”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的处罚。此后大华所的众多上市公司客户、IPO客户等不约而同作出换所的反应。当时还因为大华所项目及人员批量迁往北京大华国际等而使得市场发出“换马甲”的质疑声。

8月份,天职国际因在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存在伪造、篡改、毁损审计工作底稿的情况,情节严重,被罚款的同时,也被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突变波及天职国际在手项目,比如IPO项目就纷纷“中止”,包括北斗院、陕西水电、高泰电子、友升股份、必贝特、财信证券、天富龙、矽电股份、朗泰通科技、嘉诺科技、施美药业、新明珠、广州银行、湖南兵器等。不少公司明确中止”原因是需更换申报会计师”。

来源:交易所

同样在8月份,深交所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耀军、刘文军给予纪律处分,因北京文化(000802.SZ)财务造假事项,两名注册会计师被暂停证券服务业务36个月

近期,普华永道也是小道消息横飞,不少大客户已经逐步“切割”。根据9月6日公开报道,已有37A股、7家港股、9家基金公司(旗下基金产品)解聘普华永道,其中A股解聘普华永道涉及的去年审计费用合计6.53亿元。

笔者注意到,针对事务所这种不确定性,已经有部分审计服务招标人要求投标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不会被监管部门暂停有关业务资格,且不会受到暂停受理或审核申报材料的限制,并须承诺若发生前述情形,应按照招标人届时已支付费用的一定倍数进行赔偿。

比如湖南兵器,在8月8日发布的首发上市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中,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就强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投标人不会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受理或暂停审核申报材料的限制,不会被暂停证券业务资格(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的内容应包括:若发生前述情形,按照届时招标人已支付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最终,中审众环所中标,中标金额综合服务费用340万元,后续加期审计费用40万元/期。

来源:公告
来源:公告

这对事务所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也因此,才看到中注协在9月5日发出风险提示,表示在业务约定书中增加上述承诺超出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的责任。足见近段时间接连出现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罚”,对行业造成的震动和痛感。审计服务招标人之所以有此“额外”的要求,自然也是因为担心自己项目的进度发生“意外”。

来源:公告

拟IPO公司除了要求承诺外,也有其他操作。比如广州银行,为应对突发,8月20日抛出的招标公告中,就表明要找3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为主选,2家备选,如中标事务所受到监管处罚导致存在影响资质条件等特殊情况,则自动选用备选事务所。

来源:公告

不仅如此,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品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涉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机构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所以一旦被处罚,上市公司也将慎重考虑是否将审计业务交予该所,这就是进一步的发酵。

来源:公告

毫无疑问,“冻结资格”的处罚方式是巨大的亮点,从各方面反馈来看,能给整个行业带来威慑,带来真正的疼痛感。而“资格罚”的常态化,也能倒逼审计机构爱惜羽毛,归位尽责,杜防其与IPO公司沆瀣一气,弄虚作假坑害千万投资者,动摇市场信心。

目前对事务所的资格“冻结期”还只是6个月时间,如果“不听劝”情节严重,这个时间或还可更长,甚至直接剔除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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