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文章做好、做精彩,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立足于人民群众这一价值主体,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从而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目标意义和前进动力
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
□ 王 敏
坚持人民至上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逻辑起点和价值旨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一论断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实践指导意义,必须严格遵循、长期坚持。
必须坚持改革为了人民,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任何改革观都会涉及一个主体性的问题,即“改革为了谁”的问题,这是一个关乎改革成效乃至成败的关键性问题。要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文章做好、做精彩,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立足于人民群众这一价值主体,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从而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目标意义和前进动力。
要牢牢站稳人民立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站在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立场上谋划与设定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使改革的举措回应人民所想、对接人民所需,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价值归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牢牢站稳人民立场,无论是在思想观念上还是在改革实践中,都必须锚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一方面,必须在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要同人民群众保持更为直接、更为紧密的联系,倾听群众内心对深化改革问题的真实想法和现实诉求;另一方面,必须在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要在调查研究中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直面群众痛点和改革难点,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要积极回应人民需求。民之所需,改革所向,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领域、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正是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改革开放初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主要集中在物质文化领域,这是建立在当时的生产力基础上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了“好不好”,不仅对于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区,关系复杂、难以权衡的利益问题层出不穷,改革涉及的利益主体更为多元多样、利益关系更为错综复杂,推进改革的阻力和壁垒也更加坚固。这就要求我们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旨归,在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中找到最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平衡点,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物质、政治及文化的利益,更好地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必须坚持改革依靠人民,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
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可以说,“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深化,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领域和环节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智慧和实践”。只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汲取人民智慧力量、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才有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
要切实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始终将改革事业扎根于人民群众中,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力量视为改革的制胜法宝。可以说,只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了解、理解、支持改革,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为改革注入不竭动力。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所表达的意愿,使改革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尊重人民群众所创造的经验,将群众智慧转化为改革举措;尊重人民群众所拥有的权利,增强人民在改革中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尊重人民群众所发挥的作用,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从而广泛汇聚民智、激发民力,形成人民参与改革、投身改革的良好局面。
要广泛汲取人民智慧力量。人民群众蕴含着丰厚的智慧和无穷的创造力,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动力支撑。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体制改革,还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群众智慧始终是改革的不竭动力源,基层探索始终是改革的重要实验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从人民群众中广泛汲取智慧力量,自觉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获取行之有效的新经验新办法新思路。一方面,必须问计于民,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改革智慧。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绝不能闭门造车,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使每一项改革方案都贴近实际、饱含民智。另一方面,必须借力于民,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改革力量。改革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推进必须着眼于全体人民的力量,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合力,促成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取得胜利。
必须坚持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
人民群众作为改革的价值主体和参与主体,也应当是改革成果的享有主体,这是关乎改革成败的一个关键性问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归宿在于,以改革为手段减少或消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民幸福安康,使改革成果能够真正为全体人民所共享。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才能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走远。提升改革质量和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让改革开放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这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
要持续增进人民民生福祉。民生福祉事关人民的生存生活生计,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对于实现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具有基础性意义。任何改革如果不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核心,那么改革就失去了意义,也不能持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民生供给结构和质量,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充分地惠及全体人民。一方面要做好民生兜底工作,改革方针政策要向重点群体、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倾斜,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另一方面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着眼于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做到人民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用心用情用力让人民过上好日子。
要始终坚守人民评判标准。人民群众作为改革的主体力量,对于改革的理解最为深刻、感受最为真实,其意见也最能够衡量改革的长短优劣,因此也就成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根本尺度和标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上,必须坚守这一评判标准,以民为镜、以民为尺,使改革成果能够真正为民所享,使人民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成色更足。进一步讲,就是要在谋划改革思路时保障人民权益,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受益为价值归宿,增强改革举措针对性;在制订改革方案时吸纳民情民意,确保人民在改革中能够充分知情、充分表达和充分参与,增强改革决策科学性;在推进改革实施时接受人民监督,使改革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群众检验,增强改革落实执行力。
总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牢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坚持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同时,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改革为了人民”是基础前提,指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主体,回答的是为谁改的问题;“改革依靠人民”是动力因素,阐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力量主体,回答的是靠谁改的问题;“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则是前两者的必然结果,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享有主体,回答的是造福谁的问题。可以说,只有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由人民共享”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才能够保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立场,提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效能,进而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作者系山东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