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晚间,恒大汽车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潜在卖方、潜在买方及本公司之间的讨论仍在进行中,但潜在卖方与潜在买方尚未订立买卖协议,潜在买方及本公司尚未订立授信协议。
据此前报道,5月26日,恒大汽车曾在港交所公告称,31.45亿股潜在待售股份(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的约29.0%)将即时被收购,及32.03亿股潜在待售股份(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的约29.5%)将成为潜在买方于买卖协议日期后一定期限内的一项可行使选择权的标的。
据此,潜在买方(或其经恒大汽车公司同意后指定的另一方)将向恒大汽车公司提供信贷额,以资助该集团持续经营及发展该集团电动汽车业务。目前,该集团资金严重短缺,其天津工厂自今年年初以来已不再生产作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