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发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2024年启动首轮竞争配置项目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8月26日消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提出2024年,启动首轮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


根据《建设方案》,首轮竞争配置项目作为上海市保障性并网项目,纳入该市可再生能源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由市电力公司保障并网消纳,鼓励投资主体按需配置储能。2025年,开展其余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和开发建设。投资主体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装置,出力不低于海上光伏装机容量的20%(额定充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新型储能可通过自建、合建或容量租赁的模式实现,与海上光伏同步建成并网。

《建设方案》提出6项重点任务。一是打造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集群。其中明确,聚焦上海市周边东海大桥、临港、金山、奉贤等已建、在建海上风电场址海域范围,以“风光同场”的模式进行海上光伏规划布局,开发建设百万千瓦级海上光伏项目集群。

二是稳妥有序推进海上光伏开发。海上光伏纳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方案,原则上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和开发时序。严格控制项目用海面积,在满足行业设计标准前提下,单位兆瓦用海面积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用海面积控制指标。

三是优化廊道送出和电网消纳。立足项目周边电网的接入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性分析优选接入点和接入电压等级。光伏送出路由应做好与原有风电设施衔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路由方案,做到节约集约用海、集中统一送出。电网企业应根据我市相关能源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方案,及时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安排,加快推进海上光伏项目的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建设,有效支撑规模化海上光伏高效接入。

四是强化生态保护和环境监测。五是推进海上光伏技术装备创新。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关注光伏材料研发、电池效率提升、施工建造能力、信息化智能化运维等方面技术创新。六是协同保障项目安全规范实施。投资主体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做好海上光伏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建设、运营各环节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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